近日,广州市民詹先生在海珠区某路段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海珠大队作出书面警告的行政处罚,詹先生对此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3月30日,广州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复议办”)举行公开听证会,海珠大队相关负责人到场参加听证会,多名负责路面执勤的交通民警到场旁听。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虽然该案案情较为简单,警告的处罚也仅仅是法定处罚种类中最轻的一种,但詹先生对违法事实不予认可,对处罚决定的法律适用也存有异议,且违停问题也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市复议办决定公开听证,这也是广州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举行的首场听证会。
听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临时停车是否应该进行行政处罚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最终,詹先生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被申请人也意识到“执法更要普法”的重要性。在市复议办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此次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近年来,广州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聚焦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着力提升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的信赖度和认可度。全市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连续16年高于法院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超8成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